关于2018年春季赴台湾彰化师范大学交流报名的通知
根据我校与台湾彰化师范大学签订的合作协议,我校拟选派多名本科生、研究生于2018年春季赴彰化师大进行交流学习。报名选拔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详情
1、院系及课程设置详情请登录彰化师范大学网站查看(http://acadaff2.ncue.edu.tw/front/bin/ptlist.phtml?Category=144 ),我校与彰化师大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学生均可参加该项目申请赴台交流学习。
2、交流时间: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 (2018年2月-2018年6月)
3、名额:自费交流生名额若干名(大二、大三本科生,研一、研二研究生)
4、费用:所有费用需自理,详情请见附件。
5、递交材料清单
填写附件所需材料并于指定日期前递交至国际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6.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1月6日
二、注意事项
(一)有意向报名的同学,请登录对方学校主页或查阅附件查看具体院系专业设置和课程安排,是否有对口的专业,所选学期有无对应的课程以确保学分可以转回。我校本科生在外交流每学期需修够至少12学分。
(二)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学均可至国际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报名,递交申请材料,递交前请务必至国际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网站详细阅读并下载打印 《兰州交通大学本科生出国(境)学习申请表》/《兰州交通大学研究生出国(境)学习申请表》、《兰州交通大学学生出国期间国外计划修读课程与国内培养计划规定应修课程对照表》、《兰州交通大学学生出国(境)学习承诺书》,取得学生导师/所在学院、教务处/研究生院同意之后,将申请表及申请材料一并于规定日期前交至科技楼709室。
(三)请合理规划大学生涯与学习计划,确认赴外交换学分转换的可能性以及回校之后课程的衔接性,以避免因赴外交换而影响课业甚至毕业。
(四)递交申请后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查收邮件。一旦申请成功,不得放弃。在台学习期间不得回内地。
(五)报名所需材料,除需要申请人在线填写提交的资料可以个人直接提交对方院校外,其余申请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律交至国际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统一递交和邮寄。
三、咨询事宜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4938030
附件:彰化师范大学专业目录、具体收费标准、申请材料及注意事项
国际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