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15-2016年度赴法国汉语语言助教的通知
为加强中法两国教育人文交流,促进语言合作,经中法两国教育部协商,双方将互派语言助教到对方国家从事语言教学工作。
受两国教育部委托,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秘书处与法国国际教学研究中心(CIEP)为具体承办单位,联合实施“中法语言助教交流项目”。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将选拔45名汉语语言助教于2016年赴法国进行为期10个月的语言教学工作。学校拟根据要求推荐3名大四及以上同学作为该项目候选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5年11月2日(周一)至11月10日(周二)
二、语言助教身份
语言助教为法国外籍临时工作人员身份。助教教学之余,可作为旁读生在法国学校读书,为今后在法深造做准备。
三、报名要求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教学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
2、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3、母语为中文,中国国籍,且申请人在中国大陆居住;
4、年龄为20-30岁;
5、在读高校学生,大学四年级(含)以上;
6、法语专业或其它相关专业。非法语专业需取得法语B1级别;
7、在外语教学法、课程管理和交流互动方面有扎实的知识基础;
8、愿意努力适应新环境、克服困难,能够在长期远离国内家人和朋友的状态下正常工作;
9、有较强的对外交往能力、个人奉献及团队合作精神。
四、选拔程序:
学校将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的原则进行选拔。
1、校内选拔候选人3名;
2、由学校向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推荐候选人;
3、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秘书处对我校推荐候选人进行审核,择优安排面试(或电话面试),面试时间待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录取
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将根据CIEP最终确认的岗位需求数量和综合面试成绩确认赴法汉语助教名单。
六、派出时间、工作内容及待遇
拟定于2016年9月中下旬派出,至2017年4月30日。派出助教将在法国中小学任教,每周5-15课时;工作合同期为7个月,当年10月至次年4月;每月税后工资为794欧元,累计发放7个月;享受法国医疗保险;住宿自理(可申请法国政府的住宿补贴);往返机票自理。
七、报名时间、方式及费用:
1、校内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11月10日
2、申请受理单位:国际交流处
3、申请受理方式:递交《2016-17年赴法汉语语言助教项目申请表》至科技楼709室
4、报名费用:500元
请将报名费500元于11月10之前直接汇入中教国际交流协会账户
账户名称: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必须用全称)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复兴支行
银行账号:11001046500056017381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4938030
地 址:兰州交通大学科技综合楼709室
国际交流处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