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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15年与白俄罗斯政府互换奖学金
来源: 时间:2015-04-14 16:26 作者:

关于遴选2015与白俄罗斯政府互换奖学金

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

为配合国家“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培养一批既懂外语,又通晓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将利用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从高校选拔优秀学生和在职教师赴白俄罗斯高等学校学习,先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2015417日前下载填写《兰州交通大学本科生/研究生出国(境)学习申请表》或《兰州交通大学在职职工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并按照《赴白俄罗斯留学人员应填报对外联系材料及要求》(详见附件)准备材料,到国际交流处报名。

二、选派计划

1. 选派规模:3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本科生:留学期限为60个月

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24-36个月

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36-48个月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3.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俄语、白俄罗斯研究、物理、数学、电子科学、国际关系、艺术类等。

4.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白俄罗斯政府提供的奖学金(免学费、部分奖学金生活费),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及奖学金生活费补贴(400-600美金/月)。住宿费及学历生在白预科阶段的相关费用自理。

三、人选条件

1.基本条件

申请者应符合《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申请者应为正式注册在校的优秀学生或在职教师,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在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的责任心和责任感;

2)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

3)身心健康。

2.其他条件

本科生:应为优秀在读本科一年级学生,派出前需在国内高校申请保留学籍一年;

硕士研究生:应为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优秀在读硕士一年级学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在读硕士一年级学生派出前需在国内高校申请保留学籍一年;

博士研究生:应为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在读博士一年级学生;

访问学者:申报访问学者的人员,俄语必须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四、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统一向白方提交留学候选人的对外联系材料。留学候选人的留学院校由白方负责落实,最终录取结果以白方通知为准。

注:1、申报系统中填报的留学身份一定要和文件中可选派留学身份一致,申报专业要与文件中优势留学专业相符;

2、申报访问学者的人员,俄语必须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既俄语必须达标;

3、所有申报人员一经录取不得退出;

4、申报人员应于20号之前在申报系统中上传因私护照信息。

五、咨询事宜

联系人:赵老师

地址:综合办公楼709

电话:0931-4938030

附件:赴白俄罗斯留学人员应填报对外联系材料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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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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