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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秋季国际、台湾校际学生交流项目开始报名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4-04-03 16:28 作者:

关于2014年秋季国际、台湾校际学生交流项目开始报名的通知

根据我校与多所国(境)外合作院校及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我校拟选派多名本科生、研究生于2014年秋季(20149月左右)赴相关合作院校进行为期1-2个学期的交流学习。报名选拔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具体信息

(一)台湾静宜大学

http://www.pu.edu.tw/index.php

院系及课程设置

http://www.pu.edu.tw/index.php 在该网址教学单位这一栏目下查看

交流时间:2014-2015学年秋季学期 20149-20151月)

名额:免费交流生2名,自费交流生名额3名(本科生、研究生)

费用:免费交流生免学费,其他费用须自理;自费交流生所有费用需自理,学费约11000元人民币/学期,选修学分上限为21学分

具体要求:研修申请表需登录静宜大学指定网址在线填写后打印http://alcat.pu.edu.tw/oia_china/index.php

附:静宜交流专业目录、具体收费标准、申请材料及注意事项

(二) 台湾淡江大学

http://www.tku.edu.tw/

院系设置

http://www.tku.edu.tw/acad.asp

课程设置

http://sinfo.ais.tku.edu.tw/eMis/TMW0000.aspx

交流时间:2014-2015学年秋季学期 20149-20151月)

名额:5名(本科生、研究生)

费用:学费及一切其他费用均由学生自理。学费约10000-11000元人民币/学期

附:淡江交流专业目录、具体收费标准、申请材料及注意事项

(三)台湾义守大学

http://www.isu.edu.tw/pages/index-1.htm

课程设置

http://netreg.isu.edu.tw/wapp/wapp_sha/wap_s140000.asp

交流时间:2014-2015学年秋季学期 20149-20151月)

名额:5(原则上要求为2012级、2013级在读全日制本科生、2013级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费用:学费及一切其他费用均由学生自理。学费视选修学分多少而定,每学分约合人民币560元,本科生每学期在台须修满16学分的课程,研究生每学期在台须修满9个学分的课程

附:义守交流专业目录、具体收费标准、申请材料及注意事项

(四) 日本福井大学

http://www.u-fukui.ac.jp/

授课语言:英语

交流时间:201410-20159月(一学年)

名额:免费交流生3名,(限机电工程学院、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大三在读全日制本科生);自费交流生名额2名(限机电工程学院、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硕士研究生)

费用:免费交流生免学费,其他费用须自理;自费交流生所有费用需自理,学费约14800元日元/学分,课题研究约为178200日元/学期,每学期修得学分不得少于14学分。可申请JASSO(独立行政法人日本学生支援机构)奖学金。

具体要求:交流生须由以上学院推荐,被推荐学生成绩绩点须达到对方学校要求,CET-4须达到480分或CET-6须达到425分以上。

附:福井交流专业及课程目录、具体收费标准、申请材料及注意事项

(五) 西班牙巴亚多利德大学

http://www.uva.es/export/sites/uva/

授课语言:西班牙语

交流时间:20149-20156月(一学年)

名额:3名(限外国语学院西班牙语专业大三在读全日制本科生)

费用:自费(学习一年费用约为9万人民币左右,含入学申请材料、签证申请费、国际往返机票、学费、住宿费、国外生活费、保险费等)

二、报名要求

() 成绩良好,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专业:以对方学校开设专业及课程为准

(三)语言要求:以对方学校要求为准

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至国际交流处报名,递交申请材料,递交前请务必至国际交流处网站详细阅读并下载打印 《兰州交通大学本科生出国(境)学习申请表》/《兰州交通大学研究生出国(境)学习申请表》,取得学生导师/所在学院、教务处/研究生院同意之后,将申请表及申请材料一并于420日之前交至国际交流处(教育科技中心715室)

三、注意事项

(一)有意向报名的同学,请登录对方学校主页查看具体院系专业设置和课程安排(请以2013年秋季课程作为参考),是否有对口的专业,所选学期有无对应的课程以确保学分可以转回。(二)请合理规划大学生涯与学习计划,确认赴外交换学分转换的可能性以及回校之后课程的衔接性,以避免因赴外交换而影响课业甚至毕业。

(三)递交申请后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查收邮件。

(四)请参加交流的同学于返校后1月内提供交流心得一篇。

(五)请计划出国交流的同学尽早办理护照(注:赴台交流不需要护照)。

四、 咨询事宜

联系人:崔老师

电话:4956310

地址:教育科技中心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