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

关于举办2009年第二次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09-05-25 10:40 作者:
关于举办2009年第二次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的通知
各位老师:
经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准,2009年第二次BFT考试定于2009年7月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一)执行国家外国专家局审批出国培训派出项目单位的出国培训备选人员以及拟从国家外国专家局渠道选派出国的培训人员。
(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国外培训的规定》(国办发〔1990〕4号)及其《暂行实施细则》(国引办字〔1990〕59号),由各地区、各部门审批并报国家外国专家局审核的国外培训项目的出国培训备选人员。
(三)评定职称,需外语成绩的人员。
(四)已通过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希望取得BFT证书的人员。
(五)参加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专业英语证书考试(FECT)合格,希望取得BFT证书的人员。
(六)参加国家审计英语考试(AET)合格, 希望取得BFT证书的人员。
(七)申请到荷兰社会科学研究院(ISS)、荷兰国际航空与地球科学研究学院(ITC)学习,需要通过BFT高级考试的人员。
(八)根据外专发〔1999〕154号文件关于短期出国培训人员需参加BFT初级考试的规定,45岁(含45岁)以下短期出国培训人员必须参加BFT初级考试。
(九)其它希望检测外语水平的人员。
二、考试语种和科目
考试语种为英语,各包括听力、笔试和口试三个科目。
考试对象中的(四)、(六)类人员可只参加听力和口试考试。
考试对象中的(五)类人员可只参加口试。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日期:2009年7月18日(星期六)。
各科目的考试时间如下:

科 目
听 力
笔 试
口 试
时 间
9:00—9:30
9:30—11:00
13:00—

考试暂定在西北师范大学进行,详细地址另行通知。
四、考试级别
考试分高中级和初级两种。中长期出国培训人员需参加高中级考试,并达到高级要求;短期出国培训人员需参加初级考试。
五、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2009年5月25日—6月5日(节假日除外),过时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兰州交通大学国际合作交流处(兰州交通大学科技教育中心1006室)。
(三)报名材料:《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报名表》(见附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照片背后注明姓名和单位)以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
(四)报名费:每位考生200元(包括资料费、试卷费、考务费、考场租赁费等)。
参加考试的考生,请于2009年7月18日到西北师范大学报到,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六、已报名但因故不能参加考试者,恕不退还报名费。
咨询解释:甘肃省外国专家局
电 话:0931-8823304
网上查询:http://gansu.caiep.org
报名地点:兰州交通大学国际合作交流处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西路88号 兰州交通大学科技教育中心1006室
邮 编:730070
联 系 人:姚斌
电 话:0931-4938030
传 真:0931-7667661
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报名表: